淬火前的準備
1.工件須經調質、正火等預備熱處理
2.工件表面不允許有氧化皮、污垢、油跡等
3.表面有嚴重脫碳、裂紋、砂眼、氣孔的工件不能進行火焰淬火
火焰預熱
鑄鋼、鑄鐵、合金鋼件可用淬火噴嘴以較小火焰把工件緩慢加熱至300~500ºC左右,防止開裂。
鋼件淬火溫度取Ac3+(80~100ºC),鑄鐵件淬火溫度取730ºC+28×ωSi ºC -25×ωMnºC。
火焰強度:
1.常用燃氣為乙炔和氧氣,乙炔和氧化之比以1:1.5~1:1.25最好。
2.氧氣壓力為0.2~0.5MPa,乙炔壓力為0.003~0.007MPa(浮筒式乙炔發生器壓力為0.006MPa即可),一般火焰呈藍色中性為好。
3.煤氣使用壓力為0.003MPa,丙烷氣奪力為0.005~0.01Mpa。
火焰和工件距離:
1.軸類工件一般為8~15mm,大件取下限近些,形狀復雜小件取上限遠些。
2.模數小于8的齒輪同時加熱淬火時噴嘴焰心與齒頂距離以18mm為佳,齒輪的圓形線速度<6m/min。
3.齒輪單齒依次淬火時,焰心距離齒面2~4mm。
噴嘴或工件移動速度:
1.旋轉法:線速度為50~200mm/min
2.推進法:線速度為100~180mm/min
火焰中心與噴水孔距離:
1.連續淬火:10~20mm,太近,水易濺火來。太遠,淬硬層不足或過深。
2.噴水柱應向后傾斜10º~30º,噴水孔和噴火孔間應有隔板。
淬火介質:
1.自來水,水壓在200~300kPa。
2.合金鋼形狀復雜件用30~40ºC,1.5~2h,大工件可以自行回火(冷至300ºC左右)。